伊莉討論區

標題: 男子陸遇劫斷臂 判保險理賠2657萬元定讞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iifgh    時間: 2018-1-4 08:26 PM     標題: 男子陸遇劫斷臂 判保險理賠2657萬元定讞

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8-1-4 08:28 PM 編輯

中國台商遭搶斷臂判理賠2657萬 保險公司回應了…
LTN     2018-01-03 20:34

〔記者廖千瑩/台北報導〕台商顏金來在中國廣東遇歹徒行搶,遭砍斷左手臂,最高法院判決南山人壽、台灣產險2家公司,共須理賠顏男2657萬餘元保險金及利息確定。

對此,南山人壽總經理許妙靜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,南山人壽尊重法院裁判並將依法辦理。台灣產險發言人黃志傑今天說,此案已三審定讞,會尊重司法判決,將等收到正式判決書之後就會啟動後續的理賠動作。



男子遇劫斷臂 判保險理賠2657萬元定讞
2018/01/03 15:41

[attach]121723747[/attach]
示意圖/TVBS

顏姓男子在大陸遭劫,左手前臂被歹徒砍斷,由於不滿保險公司認定為自殘不肯理賠於是提起訴訟。最高法院認為,全案應屬意外,今天判決保險公司理賠顏男2657萬多元,全案確定。

顏男提起訴訟主張,民國97年間赴大陸廣東省經商,當年8月22日晚間與友人在東莞市虎門鎮用餐、唱歌後,獨自步行返回住處,途中遭遇歹徒行搶,因他死抱路樹不放,左手前臂遭歹徒持刀猛砍而斷離。

顏姓男子向2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拒,因而提起訴訟。保險公司主張,病歷資料顯示顏男出血長達40分鐘,一般人如此大量出血應已休克甚至死亡,而且歹徒為了搶劫連砍5刀也不合理,全案疑點重重,懷疑顏男故意自殘。

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參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、顏姓男子病歷等資料,認為顏男主張斷臂是意外值得採信,保險公司所提證據無法證明顏男詐保,判決2家保險公司應理賠新台幣2657萬元。
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認定,判保險公司應理賠,全案確定。(中央社)



男子陸遇劫斷臂 判保險理賠2657萬元定讞
發稿時間:2018/01/03 13:11
最新更新:2018/01/03 13:11

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)顏姓男子在大陸遭劫,左手前臂被歹徒砍斷,由於不滿保險公司認定為自殘不肯理賠於是提起訴訟。最高法院認為,全案應屬意外,今天判決保險公司理賠顏男2657萬多元,全案確定。

顏男提起訴訟主張,民國97年間赴大陸廣東省經商,當年8月22日晚間與友人在東莞市虎門鎮用餐、唱歌後,獨自步行返回住處,途中遭遇歹徒行搶,因他死抱路樹不放,左手前臂遭歹徒持刀猛砍而斷離。

顏姓男子向2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拒,因而提起訴訟。保險公司主張,病歷資料顯示顏男出血長達40分鐘,一般人如此大量出血應已休克甚至死亡,而且歹徒為了搶劫連砍5刀也不合理,全案疑點重重,懷疑顏男故意自殘。

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參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、顏姓男子病歷等資料,認為顏男主張斷臂是意外值得採信,保險公司所提證據無法證明顏男詐保,判決2家保險公司應理賠新台幣2657萬元。
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認定,判保險公司應理賠,全案確定。1070103








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(http://1.eyny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