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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你提的問題其實沒有該不該的問題,而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。
有人為愛甘願犧牲自己全部的事業及資產,有人為愛而願意放下部份事業及工作,有人為愛而願意換個形式來兼顧自己的收入和資產。
但我認為這些人都得考量一個重點:對方是否與之相愛?
若對方無交往之意,我認為為了愛對方而捨棄或放下過多屬於自己將來成家立業的本錢,這反而只是自我滿足的不智之舉。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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